关于印发奇台县2023年国有农用地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QT002/2023-000027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名 称 | 关于印发奇台县2023年国有农用地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奇台县 2023 用地 摸排 工作方案 的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文 号 | 奇政办发〔2023〕42号 | 发文日期 | 2023-11-08 |
发文单位 | 奇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奇台县政府网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奇台县2023年国有农用地摸排工作方案》已经奇台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7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奇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奇台县2023年国有农用地摸排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国有农用地管理,切实维护国有土地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法规范使用国有农用地,促进耕地保护和农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我县“三调”和14个乡镇“三影重叠”数据成果,对扣除农经确权地和退耕地还林地以外的国有农用地进行全面摸排,明确所在村组、地块编号、实际面积、发包信息、使用情况等,形成详细的国有农用地管理档案。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推动我县国有农用地摸排工作,成立奇台县2023年国有农用地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及2个审核指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方俊申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管晓军 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徐付宏 县委常委、副县长
赵志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木 沙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马晓龙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伯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小兵 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 波 县国有农用地管理中心主任
李海武 县农经中心主任
艾散江 县林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14个农业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审核指导一组:西北湾镇、东湾镇、大泉塔塔尔族乡、吉布库镇、碧流河镇、半截沟镇、七户乡、老奇台镇
组 长:王明星(自然资源局高级工程师)
副组长:王义辉
成 员:赵正浩、韩晓军、贾林、技术单位1人
审核指导二组:古城乡、西地镇、坎尔孜乡、五马场乡、乔仁乡、三个庄子镇
组 长:刘 波(县国有农用地管理中心主任)
副组长:张英德
成 员:孙杰、贾淼、薛江涛、王新刚、技术单位1人
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核地块国有、集体权属等情况;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是否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地块等情况;林草执法大队负责审核是否为林地(退耕还林)、园地等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管晓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马晓龙同志兼任,主要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全面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国有农用地摸排工作,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做好服务工作,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协调、指导、监督摸排工作落实情况。各乡镇需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乡镇国有农用地摸排组织协调工作,该领导小组在国有农用地摸排工作结束后自行解散。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2023年10月1日—7日)。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开展前期资料收集,数据比对分析,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人员,组织人员培训。
(二)重点任务(2023年10月8日—10月18日)。自然资源局以“三调”和“三影重叠”成果为基础筛选出连片国有农用地,并制作工作底图推送各乡镇;各乡镇依据底图逐村组逐地块进行摸排,摸清地块所在村组、实际面积、土地发包方信息、承包方信息、合同起至日期、使用现状等情况;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草执法大队联合成立摸排审核指导组,负责全程指导乡镇摸排工作。
(三)数据确认、汇总(2023年10月19日—10月23日)。各乡镇负责本乡镇村组数据的审核汇总,经主要领导审定后签字盖章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指导小组与乡镇共同对最终数据成果进行审核,并共同签字确认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数据进行分析,形成报告,报县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业务骨干组成审核指导组,负责指导乡镇开展工作,审核数据成果。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严谨的原则,做到不瞒报、不虚报、不漏报,确保摸排数据准确无误、真实可靠。
(二)加强沟通配合。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梳理,严格审核,促进工作落实;要主动与各乡镇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稳妥处理摸排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狠抓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实行日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将工作进度和落实情况及时报县委、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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