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 引 号 | QT002/2023-000017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名 称 | 关于印发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副县长 的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文 号 | 奇政办发〔2023〕41号 | 发文日期 | 2023-10-11 |
发文单位 | 奇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奇台县政府网 |
奇台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调整后的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印发你们。
奇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
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
县 长 方俊申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审计工作。
常务副县长管晓军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负责宏观经济、财政税务、重点项目、国资监管、发展改革、国防动员、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金融保险、统计、兵地融合等工作。按照要求完成政府交办的工作。
分管政府办公室、审计局、财政局(国资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驻县团场、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奇台调查队、工商联、中央及区州驻奇机构。
副县长 徐付宏 负责第二产业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园区经济等工作。按照要求完成政府交办的工作。
分管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
副县长 陈景华(援疆) 负责第三产业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商贸物流、对外经济技术协作、招商引资、电子商务、科技、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对口支援、融媒体等工作。按照要求完成政府交办的工作。
分管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招商及商贸物流)、科学技术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江布拉克景区管委会、融媒体中心、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联系文联、社科联、科协、商会、总工会(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
副县长(挂职) 赵志宇 负责协助常务副县长抓好发展改革、国资监管、能源开发等工作。按照要求完成政府交办的工作。
分管县属国有企业。
副县长 萨迪克·许库尔 负责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电力保障、消防、外事等工作。按照要求完成政府交办的工作。
分管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县政协、公路管理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供电公司、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
副县长 徐卫勤 负责社会事业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司法、地方志、关心下一代及县人民政府系统保密、档案等工作。按照要求完成政府交办的工作。
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民政局、司法局。
联系县委机要保密局、档案馆、史志办、红十字会、残联、关工委、烟草专卖局。
副县长 木沙·再乃勒巴合特 负责第一产业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林业和草原、供销、气象等工作。按照要求完成政府交办的工作。
分管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供销社。
联系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奇台分局、气象局。
副县长 张 旭 负责公安、信访、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按照要求完成政府交办的工作。
分管公安局、信访局(信访投诉受理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伊协、侨联、法学会、武装部、驻县部队、国家安全局。
各副县长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维护稳定、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生态保护、机要保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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