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奇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文件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区州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相关工作要求,近日,奇台县人民政府印发《奇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明确要求“在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区、州提出“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具体工作要求。
二、重要意义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三、主要内容
本次印发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均明确了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并对需说明的事项进行备注,所列行政许可事项按要求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的行政许可事项,未超出国家清单和省级清单范围。清单已征求乡镇、部门意见建议,并完成合法性审查。
原文件地址:http://www.xjqt.gov.cn/gk/wj/8808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