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印发奇台县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1-12-13 12:47:35 来源:奇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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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3+1”工作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坚持源头控制、技术防范、标本兼治,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三、工作目标

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全方位做好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

四、治理重点

(一)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管理。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

(三)加强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规划建设。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五)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情况的调研,找准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针对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有物业的小区由住建局进行管理,无物业的小区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督促指导,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全面开展整治。各乡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互通信息,形成整体合力。每月20日上报工作小结(纸质版加盖公章)至奇台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防救援大队)处(联系人:张潇允熊佳丽)。

(三)梳理完善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以及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奇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原文件地址:http://www.xjqt.gov.cn/gk/wj/8782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