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印发奇台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普查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一)总体目标是通过组织开展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摸清我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我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决策参考。
(二)主要任务是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对重点隐患进行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根据应用需要编制县级1 :5万或1 :10万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图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是什么?
普查对象包括全县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县直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如何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建立全县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工作。
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投。完成全县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全县普查成果并上报百色市。
四、普查活动如何组织和实施?
一是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我县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是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乡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三是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会同自治县有关部门制定我县普查实施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建设全县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机构,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配合好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落实方案,做好本辖区普查各项工作。
五、普查工作要求有哪些?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二是严格依法普查。三是广泛宣传动员。
奇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奇台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奇政办发〔2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