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印发奇台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1-03-24 11:52:14 来源:奇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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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一)总体目标是通过组织开展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摸清我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决策参考。

(二)主要任务是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对重点隐患进行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根据应用需要编制县级1 :5万或1 :10万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图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是什么?

普查对象包括全县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县直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如何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建立全县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工作。

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投。完成全县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全县普查成果并上报百色市

四、普查活动如何组织和实施?

一是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我县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是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乡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三是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会同自治县有关部门制定我县普查实施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建设全县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机构,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配合好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落实方案,做好本辖区普查各项工作。

五、普查工作要求有哪些?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二是严格依法普查。三是广泛宣传动员。

                                            奇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奇台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奇政办发〔2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