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方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2021-06-07 19:01:34 来源:中共奇台县委统战部 奇台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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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规范,奇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依据《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昌州财农〔2021〕10号)、《关于实施奇台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方向)项目的批复》(奇党统〔2021〕8号)文件精神,同意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方向)项目的实施,总投资630万元,其中五马场乡铁买克布拉克村棚圈项目安排资金320万元;乔仁乡宽沟村泄洪渠隐患治理项目安排资金123.7万元;大泉塔塔尔族乡农牧区自来水改造提升项目安排资金180万元;项目管理费6.3万元。

二、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报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健全完善制度,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项目管理,按进度拨款,确保项目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工作中去

2、加大监管力度。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同时还充分发挥县级纪检、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严格落实资金监督责任,积极引导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全过程。

3、坚持廉洁阳光扶贫。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执纪问责,积极开展预防工作。

国扶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奇台县委统战部监督举报电话:0994—7211202(办)

附件:奇台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方向)项目计划实施汇总表.xls


                                  中共奇台县委统战部 奇台县财政局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