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提交奇台县18个采矿许可证申请注销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结合相关政策对奇台县关闭的18家矿山采矿许可证进行注销:
一、根据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项制度和整改资料台账规范的通知》(新环督察办〔2018〕14号)的文件要求,对奇台县西地镇沙山子砂料矿等14家矿山采矿许可证进行注销;
二、根据自治区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新水厅〔2018〕130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新河长办组〔2018〕13号)的文件要求,对奇台县众盈砂石料厂建筑用砂矿等4家矿山采矿许可证进行注销;
三、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的规定,对奇台县天山砂石料厂建筑用砂矿采矿许可证进行注销。
请上述采矿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奇台县自然资源局提交采矿许可证注销申请。逾期不提交申请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注销采矿许可证。
地址:新疆奇台县健康路奇台县自然资源局
邮编:831800
联系电话(传真):0994-7240755
奇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