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奇台县西地镇东地村道路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奇发改[2015]116号)文件的公告
鉴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2013年3月1日起施行),农村公路应由交通部门审批。现我委对于已批复的《奇台县西地镇东地村道路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奇发改[2015]116号)文件予以废止,特此公告。
奇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9日
鉴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2013年3月1日起施行),农村公路应由交通部门审批。现我委对于已批复的《奇台县西地镇东地村道路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奇发改[2015]116号)文件予以废止,特此公告。
奇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