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烟草专卖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报告
一、检查主体、检查对象:
2019年,奇台县烟草专卖局发布随机抽查任务,随机抽取的被检查对象是县辖区区域,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为曹芹、马强、陈琛、叶晓婵媛,检查时间为1月1日-12月31日,每月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全年共开展抽查115次,全年抽查比例为达到100%全覆盖,共抽查1820户,本年度实际检查1820户,完成率100%。
二、检查内容: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本是否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2、是否有涂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行为;3、是否存在超越许可证登记范围进行经营活动的行为;4、是否存在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情形;5、是否在中、小学校主要出入口100米范围之内;6、是否存在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又办理许可证的情形;7、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8、是否存在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三十日前未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的情形;9、名称或者字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重要事项,是否与烟草专卖许可证登记事项相符合;10、是否存在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自然人,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仍从事卷烟经营的情形;11、是否存在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仍从事卷烟经营的情形;12、是否存在因不可抗力导致经营主体无法继续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业务仍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形;13、是否存在停业时间超过一年仍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形;14、是否存在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情形;15、是否存在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形;16、邮寄、异地携带烟草制品是否超过规定的限量;17、是否存在未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情形;18、是否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19、是否存在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行为;20、是否销售霉坏、变质的烟草制品;21、是否存在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的行为;22、是否存在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行为;23、是否存在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行为;24、是否存在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行为;25、是否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26、是否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行为;27、是否有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行为;28、是否有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行为;29、是否存在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行为;30、是否有走私烟草专卖品行为。
三、检查情况:
奇台县烟草专卖局对照以上检查内容,经检查辖区零售经验户1355户。一是许可证使用情况:2019年奇台辖区受理申请户352户,新办189户,不予办理163户,停业49户,责令停业16户,依法注销187户,现有持证经营户1355户。二是经营户经营行为: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与CAPCD相结合的市场监管,在“CAPCD”的市场检查中出现违法违规涉烟经营行为的经营户有44户。
四、总体评价:
奇台县局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按照“准备、实施、总结完善和建立长效机制”四个阶段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按照“合理分工、分级负责”原则,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划分,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运行情况纳入专卖日常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或消极不作为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卷烟零售市场有其自身特点,奇台县局在贯彻“双随机”抽查理念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特点,探索与现行专卖市场监管工作模式做好衔接,推进APCD工作法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的有机结合。
目前奇台县局根据专卖管理信息系统已实现“先分析、后抽查”的运行模式,即先根据“APCD”工作法要求,排查异常户、重点户,再对其他零售户按照所属“网格”进行双随机抽查。为加强市场净化,保证必要的市场覆盖面和日常监管力度,对在专卖市场暗访、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户适当增加抽查比例或频次,通过随机抽查和错时检查对重点户进行监管。两种工作方式的结合既保证了抽查的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了过度检查和执法扰民,很好的解决了重点关注和普遍覆盖的问题。
五、存在的问题:
1、重审批、轻监管,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缺乏主动适应“宽进严管”需要的创新举措。
2、合作不够紧密,协同监管机制落实不够。目前,跨部门、跨区域的部门间联合执法还处于起步阶段,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未能实现部门间的全覆盖,难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效应。
3、抽查任务分配不均加剧执法人员薄弱困境。
六、改进措施:
1、尽快适应由“重审批”转向“严监管”的观念。只有不断加强后续监管,才能使“宽进”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有序经营。
2、建立联合抽查机制。探索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实现一次多查,提高执法效能。
3、充分考虑各片区总户数和随机抽取户数以及工作人员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抽查任务分配机制,适当均衡抽查户数,确保抽查人员与抽查户数合理分配。
奇台县烟草专卖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