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便民热线12345
一、受理内容
(一)可受理的
1.咨询类:对行政职能职责、政策规定、办事流程及其他公共服务信息的咨询;
2.投诉类:对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投诉;
3.建议类:对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求助类:对行政职权范围内非紧急类管理、服务方面提出的求助;
5.举报类: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公共财产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6.表扬类:对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办事效率、行政效能方面的表扬。
(二)不可受理的
1.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2.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煽动非法集会、扰乱社会秩序、封建迷信的;
3.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4.恶意中伤、诽谤他人等扰乱社会秩序的;
5.对投诉对象不明确、缺乏具体内容、诉求不明、无理纠缠、侮辱谩骂、重复投诉的;
6.不属于县级行政职权管辖范围的;
7.县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处理终结并已作出书面答复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二、办理流程
(一)直接办理
1.热线办可直接答复的,由热线办工作人员根据知识库的相关内容进行直接答复。
2.群众对答复不满意的,工作人员可在征求诉求群众意见后,采用电话转接的方式直接由相关部门或向群众进行答复。
(二)转交办理
1.无法当场给予诉求群众答复的事项,热线办工作人员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至相关成员单位或部门办理。
2.工单转交时由热线办审核岗工作人员在工单内填写转办意见。
3.对于情况复杂、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事项,由热线办指定一个部门或单位牵头办理。
4.对于临近办理时限的事项,由热线办对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提醒。
(三)督办
对于诉求群众多次或集中反映的事项、临近办理时限的转交事项 、超期未办结事项、部门或相关单位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诉求群众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事项,由热线办进行催办及跟踪办理。
(四)办结
1.直接办理事项,办理结束即为办结。
2.转交办理事项,承办单位回复诉求群众,并按要求填写办理情况,即为办结。
(五)回访
1.热线办要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全部回访。
2.回访内容包括办理过程是否满意、办理结果是否满意等。
3.诉求群众对办理过程和结果均不满意时,热线办工作人员根据情况转交承办单位再次办理。
(六)归档
1.热线办对已办结事项进行整理、归档。
2.档案全面完整、目录清晰、方便查阅。
五、办理时限
(一)各热线成员单位自收到12345热线办转办的工单后,应按照限时办结规定将办理结果反馈12345政府服务平台并答复群众。一般事务类求助事项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答复;对涉及面广、情况较复杂的投诉举报事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答复;对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答复的,承办单位应在办结期限内向热线办提请延时办结,申请延时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将延期办理时限和理由告知诉求群众。
(二)接到突发紧急事件的,承办单位须自接到热线办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地区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情形除外)到现场处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群众。
(三)承办单位收到不属于本单位工作职责的工单,须在1个工作日内退回热线办(确实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为3个工作日),并详细说明退回理由,在未明确由其他承办单位接管前,不得推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