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着力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通讯员高文)今年以来,奇台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州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降低企业水、电、气等用工成本,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为促进社会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持续动力。
一是落实降低电价政策。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电费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截至目前正常营业的商业终端电力用户累计受益1220户,受益金额万元332.19万元。根据《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通知》,2019年起一般工商业用户开始注册交易,参与交易的用户均价由同期0.611元降至0.296元/千瓦时,大幅度降低了用户用电成本。截止到5月份,奇台县辖区内已有150余户电力用户在交易平台注册,预计将为工商业用户降低用电成本2000万元。
二是降低企业用水成本。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6月30日,非居民用水分类中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用水下浮10%,奇台县城镇供排水公司供水区域供水价格从5.2元/立方米下调为4.68元/立方米,执行特行用水价格的个体工商户供水价格从10元/立方米下调为9元/立方米,奇台县农村供水站供水区域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用水供水价格(自压水)1.6元/立方米下调为1.44元/立方米,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用水供水价格(加压水)1.8元/立方米下调为1.62元/立方米。截至目前累计惠及工商业供水用户4404户,受益金额6.41万元。
三是降低企业用气和车用气价格。自2020年2月22日起至6月30日,非居民用气每立方降低0.2163元,顺价降低车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奇台县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由2.9元/立方降低2.68元/立方;车用气由3.02元/立方降低至2.8元/立方。截至目前我县正常运营的受益工商业天然气用户263户,累计受益用气量33.06万立方,受益金额7.27万元。车用气累计受益用气量240.02万立方、受益金额52.8万元。
四是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自2月起,免收3个月租金,在此基础上,对支付租金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经双方协议后,延期收取租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或摊位的个体工商户,免除2020年上半年租金。通过减免有有物业的民营单位和个人减免个体工商户房租、支持业主或收租单位免收居民两个月停车费。截至目前减免租金3789户508.17万元,停车费减免12233辆54.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