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猴痘疫情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QT021/2023-000036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印发自治区猴痘疫情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印发 监测 预警 工作方案 的通知 | ||
| 文 号 | 新卫疾控函〔2023〕40号 | 发文日期 | 2023-06-17 01:45:21 |
| 发文单位 | 奇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奇台县政府网 |
新卫疾控函〔2023〕40号
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各海关:
为全面落实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海关总署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猴痘疫情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疾控综监测函〔2023〕105号)有关要求,提高猴痘疫情监测预警敏感性,及早发现可能的输入和本地隐匿传播疫情,现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猴痘疫情监测预警工作方案》,请各地按照方案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猴痘疫情监测预警工作方案 (略)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乌鲁木齐海关
2023年6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