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奇台县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 预警提示

索  引  号 QT024/2024-000040 主题分类
名        称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奇台县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 预警提示
主  题  词 其他 对外 管理 服务信息 奇台县 应急管理 预警 提示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4-09-06 12:29:46
发文单位 奇台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机构 奇台县政府网

奇台县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

预警提示

应急预警[2024]70

时间:2024951235

险情类别

降水、降温、大风

主送单位

各乡镇、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影响范围

奇台县区域

预警级别

 

影响时间

97-8

天气概要

降水预报:9月7日下午至8日白天,奇台县大部地区小雨(海拔2000米以上的山区雨转雪),山区中雨,局部山区大到暴雨(累计降水量18~25毫米)。主要降水时段:7日夜间至8日白天。降温预报:9月7日至8日,奇台县大部最低气温下降5~8℃。9日清晨,平原最低气温将降至3~6℃;山区最低气温将降至-2~2℃。大风预报:9月7日午后至夜间,奇台县大部地区断续有6~7级西北风,北部局地阵风8~9级。

有关

预防

预警

措施

工作

提示

 

 

 

 

 

 

 

 

 

 

有关

预防

预警

措施

工作

提示

9月5日,奇台气象局发布降水、降温、大风天气服务报告,此次天气对农牧业生产及城市运行、交通运输、旅游等有不利影响,特别是山区局地易出现强降水引发的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衍生灾害各乡镇、各部门要注意加强对城市居民、旅游景区、施工现场、危化企业、工矿企业等人员的管理,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做好降水、大风防范工作。公安局、消防救援局等各类应急处置救援力量要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有险情随时出动。

1.交通运输局要强化“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做好防滑、防侧翻的预防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

2.产业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要督促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加强对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等重点部位安全巡检,及时排查消除因灾害性天气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督促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落实预防地质灾害等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排查消除因灾害性天气造成的安全隐患。

3.农业农村局要做好设施农业棚膜加固工作,排查农业大棚安全隐患;加强畜牧业管护指导,组织做好牧区牲畜棚圈、规模养殖圈舍维修加固,避免坍塌造成财产损失;积极宣传引导牧民避开不利天气放牧。

4.自然资源局要加大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巡查排查力度,及时分析研判,确保全县群专监测预警设备正常运行,督促相关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值守、应急处置和灾情速报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重点防范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5.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对道路巡逻管控力度,做好重要交通枢纽、交通疏导和安全保障工作。要加强国省道、高速等路段巡逻管控和交通疏导,加强联勤联动,确保恶劣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到位。针对G7、G335等重点路段因降水、路面湿滑,不具备通行条件等情况,进行短时交通管制。针对S228线,要深化联勤联动,确保灾害性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

6.住建局要加强城市生命线工程及市政设施的安全检查,督促供水、燃气、供电、户外广告牌等单位加强排查安全隐患,如遇强降水天气要立刻停止室外作业,及时维护检修设备,确保暴雨天气下的城市要素供应到位,要检查排水系统,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

7.文旅局、江布拉克景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旅游景区的安全管控,根据天气变化,认真做好隐患排查、灾害性天气预警预告提示和必要时的人员疏散以及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8水利局要密切关注河流、水库、堤坝、渠首等水利设施的来水情况和雨情变化,做好防范应对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要加大河道、河床等容易突发洪涝灾害区域临时搭建帐篷、游客临时营地等地的排查、劝离工作。

9.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做好应急准备和山区农牧民及临散游客的劝导工作,将预警信息及时传达至每村(社区)、每组(街道)、每户,打通预警信息“最后一米”,偏远零散住户要电话通知到位,特别是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单位、住户以及游客,一定要通知到位,随时做好人员撤离准备,必要时要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10.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报送信息。要安排好抢险队伍和救援装备、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立即按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