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项目】奇台县下达2024年州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索 引 号 | QT017/2024-000112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乡村振兴项目】奇台县下达2024年州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 ||
主 题 词 | 振兴 奇台县 下达 2024 财政 衔接 资金 金安 使用 情况 公告公示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10-20 11:23:56 | |
发文单位 | 奇台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 | 奇台县政府网 |
奇台县下达2024年州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
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2024年10月10日,上级下达奇台县2024年州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24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4年昌吉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24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要求,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财经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健全完善制度,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项目管理,按进度拨款,确保项目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工作中去。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建设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同时充分发挥县级纪检、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严格落实资金监督责任,积极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全过程。
三是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执纪问责,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机关等做好衔接资金和项目审计、专项检查等工作,及时整改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对贪占挪用衔接资金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平台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昌吉州乡村振兴监督举报电话 0994-2346482
奇台县乡村振兴监督举报电话 0994-7210721
奇台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