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工作进展】奇台县2024年乡村振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第七批贴息贷款情况公告公示
索 引 号 | QT017/2024-000066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乡村振兴工作进展】奇台县2024年乡村振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第七批贴息贷款情况公告公示 | ||
主 题 词 | 振兴 工作进展 奇台县 2024 脱贫 人口 信贷 第七 贷款 情况 公告公示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10-14 16:15:06 | |
发文单位 | 奇台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 | 奇台县政府网 |
奇台县2024年乡村振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第七批贴息贷款情况公告公示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4年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工作,落实中央统筹、区负总责、地县抓落实、乡村抓落地的工作机制,保证资金使用精准安全高效,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银保监发[2021]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第七批小额信贷贴息贷款情况公示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县农村商业银行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加大工作统筹、政策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工作合力。
二、县级人民政府提供风险补偿,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辖内国家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原则上发放 5 万元(含)以下、3 年期 (含) 以内、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的贷款。贷款用于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
三、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按照“政府统筹协调,脱贫户自愿申请,村乡县依次联审”的原则,加强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规范开展,助力脱贫户发展生产稳定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