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工作进展】奇台县2024年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索 引 号 | QT017/2024-000036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乡村振兴工作进展】奇台县2024年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 ||
主 题 词 | 振兴 工作进展 奇台县 2024 下达 中央 财政 衔接 资金 使用 情况 公告公示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06-12 12:47:30 | |
发文单位 | 奇台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 | 奇台县政府网 |
奇台县2024年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2024年,上级下达奇台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7万元,按照《关于奇台县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4年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7万元,自筹资金2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要求,经奇台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健全完善制度,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项目管理,按进度拨款,确保项目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工作中去。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建设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同时充分发挥县级纪检、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严格落实资金监督责任,积极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全过程。
三是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执纪问责,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机关等做好衔接资金和项目审计、专项检查等工作,及时整改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对贪占挪用衔接资金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奇台县2024年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表见附件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平台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昌吉州乡村振兴监督举报电话 0994-2346482
奇台县乡村振兴监督举报电话 0994-7210721
奇台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 奇台县财政局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