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关于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序号三) 整改情况的公示
| 索 引 号 | QT029/2022-000006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奇台县关于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序号三) 整改情况的公示 | ||
| 主 题 词 | 奇台县 第二 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 反馈 序号 整改情况 情况的 |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2-12-05 23:54:43 | |
| 发文单位 | 奇台县产业园区管委会 | 发布机构 | 奇台县政府网 |
为做好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按照昌吉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昌吉州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秉持“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销号一个、备案一个”的原则,现对“昌吉州各园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高水平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认识不足,园区规划编制报批工作拖沓。9个自治区级以上园区中,仅准东开发区和阜康产业园总体规划获得政府批复,但批复的规划范围、产业定位、功能布局等也与当前实际差距甚远,园区规划没有及时报批,剩余7个园区设立多年,但总体规划未及时报批,产业布局不优、项目落地不严,导致区域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增大。”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该项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完毕。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奇台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已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9日。共5天。
受理部门:奇台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7216670
联系地址:奇台县团结南路108号
邮编:831800
附件:昌吉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