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关于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序号四)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  引  号 QT012/2022-000065 主题分类
名        称 奇台县关于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序号四)整改情况的公示
主  题  词 奇台县 第二 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 反馈 序号 整改情况 情况的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2-11-27 12:59:16
发文单位 奇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 奇台县政府网

为做好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按照昌吉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昌吉州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秉持“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销号一个、备案一个”的原则,现对“昌吉州个别行业主管部门对专项规划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专项规划或未编制、或未审批、或执行不到位,直至督察组进驻,昌吉州《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十三五”规划》仍未报批,相关县市林草局、湿地公园管理机构未按《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制定实施湿地保护规划;州林草局未按《森林防火条例》制定森林防火规划。且未按要求开展扑火演练工作。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该项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完毕。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奇台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已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6日。共7天。

受理部门:奇台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7381838

联系地址:奇台县健康路

邮 编:831800

附件: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四项整改情况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