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关于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序号二十六)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 引 号 | QT007/2022-00000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奇台县关于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序号二十六)整改情况的公示 | ||
主 题 词 | 奇台县 第二 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 反馈 序号 整改情况 情况的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2-06-28 11:15:09 | |
发文单位 | 奇台县公安局 | 发布机构 | 奇台县政府网 |
奇台县关于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序号二十六)整改情况的公示
为做好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按照昌吉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昌吉州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秉持“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销号一个、备案一个”的原则,现对“州公安部门推动黄标车淘汰工作不彻底,存在本已注销货运资质的车辆,仍然带货上路行驶现象”,现该项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完毕。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奇台县公安局环境保护办公室反馈。邮寄的已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1日。共5天。
受理部门:奇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联系电话:09947211862 联系地址:奇台县108团社区1连 邮编831800
奇台县公安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