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奇台县西北湾1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抵押信息登记的公告

索  引  号 QT012/2025-000011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奇台县西北湾1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抵押信息登记的公告
主  题  词 于奇 奇台县 建筑 采矿权 抵押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5-01-22 11:01:50
发文单位 奇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 奇台县政府网

奇台县国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奇台县西北湾1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为C6523252025017250157862)向新疆奇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抵押贷款,并向我局申请采矿权抵押信息登记,现予公开。

一、在抵押期限内,未解除采矿权抵押备案或未经抵押双方同意,我局不予办理该采矿权的转让。

二、采矿权人应依法开展采矿活动,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采矿权使用费等费用,自然资源主管 部门会对未按期缴纳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采矿权人承担。

三、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致使该矿被关闭或采矿权不能延续的,由抵押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四、请抵押双方在该采矿权抵押解除后20日内,共同向我局提交解除采矿权抵押备案服务资料,解除抵押备案。若本抵押期限届满后,未申请解除的,该抵押备案自动解除。

奇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