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
索 引 号 | QT012/2025-000012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公告2 |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01-22 11:01:36 | |
发文单位 | 奇台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奇台县政府网 |
1.坐落位于新疆奇台县西地镇西地村7组不动产权证遗失,证号:新(2020)奇台县不动产权第0025828号,现申请原不动产权证作废。
2.坐落位于新疆奇台县三个庄子镇青年村一组不动产权证遗失,证号:新(2020)奇台县不动产权第0022937号,现申请原不动产权证作废。
3.现有位于奇台县文化西路北侧金奇阳光花园小区北区1号楼2单元302室 2区11丘285幢28号房屋一套,房屋建筑积:128.34㎡,土地使用面积:93.57㎡,不动产权证号:新(2025)奇台县不动产权第0000147号,办理继承上述不动产权,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奇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奇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4.坐落于奇台县昌吉路金域新城二期22号楼1单元501室1区7丘22幢9号,房权证号:奇房权证奇台字第0031913号,现申请原房权证作废。
5.位于奇台县沙依巴克路金域新城三期小区1区7丘53幢99号 3号楼3单元103室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79.79㎡,土地使用面积:51.72㎡,房权证号:房权证奇产房字第00037947号,现办理该房屋的继承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奇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奇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特此申明。
奇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