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索 引 号 | QT003/2024-000099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发展改革委 部分 文件 的通知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12-03 19:22:31 | |
发文单位 | 奇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奇台县政府网 |
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提升文件质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纵深推进依法行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动对现行部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112件转发类文件,废止后执行原上级有关文件。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废止的文件目录
(信息来源: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