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奇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公示

索  引  号 QT020/2024-000048 主题分类
名        称 【行政处罚】奇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公示
主  题  词 行政处罚 奇台县 文化体育 广播电视 旅游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4-09-18 11:25:10
发文单位 奇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机构 奇台县政府网

行政处罚公示

当事人:新疆主旋律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立案文号:(奇县)文综案立字〔2024〕F-000007号

案由:擅自从事电影放映活动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1、没收放映电影的专用工具纽曼牌U盘1个、联想牌笔记本电脑1台;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9月13日

来源:奇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