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2024年度奇台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局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 QT021/2024-000040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2024年度奇台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局工作计划 | ||
主 题 词 | 其他 对外 管理 服务信息 2024 奇台县 卫生 健康 综合执法局 工作计划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08-06 18:49:10 | |
发文单位 | 奇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奇台县政府网 |
今年,奇台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局围绕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委的中心工作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提高专业技术含量;加强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整体质量;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现将2024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二)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三)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四)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五)医疗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及政策落实情况。医疗美容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开具虚假医学证明、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问题;
(六)采供血机构(含一般血站、特殊血站和单采血浆站)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依法执业情况。
二、具体措施
(一)加大日常性监督检查
加大对全县医疗美容场所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全年监督检查次数不少于两次;对全县15家乡镇卫生院及85家村卫生室全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覆盖率达到100%;对村卫生室委托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不少于两次,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年内根据实际情况监督检查村卫生覆盖达到40%;对全县83家个体诊所全年监督检查不少于两次,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以上日常性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开展,对于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甲、乙、丙类及法定传染病的疫情报告,预检分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供应室消毒效果检测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的设置,疾病检测开展情况,主要检查突发事件预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肺结核病人的治疗工作及转诊工作。
(三)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消毒、灭菌质量和效果的监督检测工作。对全县二级以下各级医疗机构的重点科室的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使用中的消毒剂、紫外线灯、压力灭菌效果和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采样检测并进行消毒质量及效果评价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四)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业务培训工作。计划全年完成4次培训,每季度培训一次
(五)加强消毒产品和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做好不合格单位的查处和公示工作。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共2家,计划全年对每家至少完成两次监督检查。
(六)加强公共场所、饮用水、涉水产品监督。全县公共场所共241家,其中住宿行业共48家,沐浴行业共13家,理发行业共144家,美容行业共36家。全县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共18家,其中集中式供水单位3家、二次供水单位15家。计划全年对每家至少完成一次监督检查。
(七)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结合春秋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教学环境、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61家,其中各类中小学26家、幼儿园35家。计划全年对每家至少完成一次监督检查。
(八)加强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督。贯彻落实州、县政府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主动联系辖区“新、改、扩”建设项目企业,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指导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建设过程中职业健康“难点”“痛点”“堵点”,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不走“回头路”,不花“冤枉钱”,助力企业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投产,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服务营商环境。 进一步加强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监测及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等工作。
(九)全年对辖区69家企业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网上申报且申报率达95%以上,对25家医疗机构进行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对查出的各类问题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十)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时完成国家、区、州、县“双随机”卫生监督抽查任务,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责任到位、任务落实,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十一)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有效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协调配合,建立工作衔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