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奇)应急罚当[2024]1号

索  引  号 QT024/2024-000018 主题分类
名        称 【行政处罚】(奇)应急罚当[2024]1号
主  题  词 行政处罚 应急 2024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4-04-19 13:24:40
发文单位 奇台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机构 奇台县政府网

奇台县凯龙加油站配电室绝缘鞋、绝缘手套未检测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类别1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处罚结果(万元)

处罚机关

地方编码

备注

1

(奇台县)应急罚当〔2024〕1号

奇台县凯龙加油站

警告

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的规定。

奇台县凯龙加油站

91652325MA7868A999

秦某

奇台县应急管理局

831800

已结案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奇台县)应急罚当〔2024〕1号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