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矿产资源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 索 引 号 | QT001/2024-000212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奇台县矿产资源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 ||
| 主 题 词 | 奇台县 矿产资源 第十四 四个 五年规划 |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10-24 20:17:37 | |
| 发文单位 | 奇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奇台县政府网 |
为加强奇台县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和开发利用,进一步提高奇台县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加快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确保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依据《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编制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具体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目标、指标、空间布局和重大工程;分析研究奇台县基础地质调查、矿产勘查、矿产资源开发、矿山地质环境等现状条件,对辖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绿色发展等进行规划部署,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推进奇台县矿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十三五”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
《奇台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发布实施以来,在优化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强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推进矿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矿产资源保障。因上一轮矿产资源规划范围为县域全境,因此,本节统计数据中均包含准东及兵团在奇台县域内的所有矿产资源。
一、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大幅度提高
“十三五”期间,国家、自治区在奇台县境内开展了多个基础地质调查项目,基本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
2016-2019年,由自治区出资在北塔山一带开展了6幅1∶25万区域地质调查,奇台县域内有北塔山牧场幅和北山煤窑幅两幅,实现了重要区域1∶25万区域地质调查全覆盖。
2016-2018年,由自治区出资开展了3个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项目,其中有8个1∶5万图幅在奇台县域内,极大地提高了奇台县基础地质工作程度。
2019年由中央财政出资,开展了新疆耕地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工作比例尺1∶25万,该项目包含了奇台县可耕种区,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利用提供多层面、多领域服务。
二、矿产资源保障程度稳步上升
“十三五”期间,县域范围内煤、金、石灰岩、膨润土、花岗岩等矿产资源总量有较大程度增加,与2015年末相比,2020年末奇台县资源量变化情况见下表。提供超大型饰面用花岗岩矿产集中区1处,主要矿产资源累计查明资源量增长幅度远超3-5%的预定目标,矿产勘查超额完成预定目标。
指导原则与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服从服务于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两个大局,全面贯彻自治区总体工作部署,以推动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结合奇台县国民经济和产业发展布局要求,加强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以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培育矿业经济增长点,促进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实现奇台县矿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地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保障资源供应
细化落实自治区、昌吉州在奇台县辖区内规划部署,确保目标指标和任务落地、重大项目落地;聚焦县优势矿产,加大勘查力度,持续推进找矿突破。强化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以集约高效利用为重点,鼓励资源高效开发、综合利用、循环利用。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际矿业合作,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构建多元保障体系。
二、坚持保护优先,推进绿色发展
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树立节约集约综合利用的资源观,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健全生态保护责任追究机制,引导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激励政策,促进矿地融合发展,推动矿业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三、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
着力推动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资源环境保护、城镇体系建设相协调。结合奇台县环境承载能力、资源禀赋和区域产业布局等因素,统筹安排矿产勘查开发布局与时序,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等相衔接,形成协调有序的资源开发与保护新格局。
四、坚持市场配置、维护公平竞争
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进矿产资源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面推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精准出让,更好发挥政府调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矿业转型升级,寻找新资源,增加新供给,培育新动力,拓展新空间。
五、坚持资源惠民,助力乡村振兴
发挥资源优势,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矿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拓宽矿产资源利民惠民渠道,实现中央、地方、企业、矿区群众资源开发收益共享,使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乡村发展、惠民工程相结合,带动当地就业,加快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服务区域发展和民生改善。
第三节 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构筑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提升矿产资源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落实县域内自治区、昌吉州规划确定的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规划目标,使奇台县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大幅度提高。加强优势非金属矿产勘查,突出煤、花岗岩、金、石墨等资源勘查,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矿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布局更趋合理;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增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测能力;尽快形成新的煤炭生产基地和非金属矿产加工基地。
二、规划目标
(一)地质工作服务支撑能力稳步提升
全面落实、细化自治区、昌吉州在奇台县安排的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积极与地勘单位开展合作,进一步扩大工作领域,从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向地质灾害、城市地质、旅游地质、地质环境、农业地质、建设地质大数据共享平台等方面发展,增强地质公共服务能力。
(二)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积极推进自治区在奇台县部署的煤、油页岩、石墨、金等国家规划矿区、重点勘查区的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争取获得重大找矿突破。积极申请自治区、昌吉州、县财政资金和引导社会资金加大花岗岩、天然石英砂、珍珠岩、玄武岩等非金属矿产的勘查力度,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后备基地和战略接续区。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通过资源整合,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矿山企业要采用先进的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严格执行“三率”指标考核。
重点发展新型节能建筑材料、化学建材、高性能装饰装修材料等绿色建材,推动传统建材产品向建材精深加工产品等价值链高端方向发展。
严禁水泥行业新增产能,支持水泥企业在现有基础上进行余热发电、粉末系统节能改造和无害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固体废弃物。
加大砂石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力度,推动砂石企业对砂石生产工艺合理优化设计,提高成品率;支持矿山企业充分利用石粉、泥粉等加工副产品生产砂浆、环保砖、新型墙体材料、水泥用硅质原料等,沉淀泥浆、剥离表土或筛分后的渣土用于土壤改良、土地复垦和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