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惠民四号酒店在建工程进行处置用于化解债务的批复

索  引  号 QT010/2022-000124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对惠民四号酒店在建工程进行处置用于化解债务的批复
主  题  词 惠民 酒店 处置 用于 化解 债务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1-22 11:08:17
发文单位 奇台县财政局 发布机构 奇台县政府网

金奇阳光(集团)公司

经《奇台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3次县长办公会》(奇政阅〔2020〕24号)研究,同意金奇阳光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惠民四号酒店在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12938.32平方米,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进行清理、审计、评估,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后,以新疆嘉城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报告(新嘉评字〔2020〕S430号)出具的评估结果40272022元为底价,在昌吉州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公开拍卖,以实际成交价为准,收入依规全额交入金奇阳光(集团)公司,用于化解相关债务。

奇台县财政局(国资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