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书
索 引 号 | QT037/2022-000005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奇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书 | ||
主 题 词 | 奇台县 政务服务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优化 环境 服务承诺 承诺书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2-03-22 10:18:15 | |
发文单位 | 奇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发布机构 | 奇台县政府网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根据《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现公开承诺如下:
一、实现政务服务便民化。开设“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窗,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实现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等渠道自助办理、自主申报,自主查询办事指南,逐步推广“网上办”“指尖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力争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二、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坚持问题导向,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安排专人收集企业和群众诉求,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三、擦亮 “12345”政务服务品牌,完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接诉后12小时内完成转办,咨询、表扬类事项在1日内督促承办单位办理并答复,求助类事项在2日内督促承办单位办理并答复,建议类事项在3日内督促承办单位办理并答复,投诉、举报类事项在10日内督促承办单位办理并答复,切实掌握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奇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