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奇台县林业局健康北路门面房空置是否涉嫌国有资产流失?是否违法违纪? | ||
| 来信时间: | 2022-06-26 | ||
| 信件内容: |
奇台县林业局所属健康北路门面房空置是否涉嫌国有资产流失?是否违法违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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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奇台县 | ||
| 回复时间: | 2022-06-30 | ||
| 回复内容: |
信访人: 你好,你反映关于“天山北路、健康中路沿街大量国有商铺资产闲置、不对外租赁”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经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奇台分局调查核实,现将处理结果予以说明: 经核实,你所反映的闲置商铺,该资产是奇台分局(原奇台林场)的经营性资产,2012年奇台林场改制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进自治区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工作方案》(新财资管[2021]34号)、自治区林草局《关于推进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工作的通知》(新林规字[2021]466号)相关要求,在单位性质为企业期间签订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不允许续签合同,奇台分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并经分局党委研究制定了该房屋的改革方案,并上报了《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请示》天东林奇字【2021】92号文件,该文件已经自治区林草局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目前正在办理当中。待批复后,将根据上级批复移交相关单位,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奇台分局 2022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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