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投诉:奇台县西大街红星路口宏兴蔬菜水果店内,养羊鸡叫声扰民,气味熏人 | ||
| 来信时间: | 2022-01-05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奇台县红星路口祈福超市水翠连和宏兴水果店内有一墙之隔,她家小院内养羊和鸡,天长日久,羊粪羊尿得不到及时的清理,骚味顺窗而入,实在难闻,更可恶的是,羊的叫声和鸡的叫声吵得人不得安宁,之前已经给您写了一封信,您看到信后打电话说让社区调解,过了几天,社区的干部来到店内看了一下情况,明明白白有鸡和几只羊,社区干部说,就几只鸡,没有羊,这分明是睁着眼说瞎话,社区干部给我的答复是,让水果店在三天内把鸡羊全部拉走,卫生打扫干净,过了几天,一点动静也没有,我打电话向领导询问什么情况,他说,给畜牧局打电话解决,又过了好几天,还是没人来解决,然后我就亲自把畜牧局的电话要上,给畜牧局的人打电话,我给畜牧局的人员打了多次电话,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故儿只好再次给你写这封信,请求您和相关部门来早日解决,尽早给我们一个安静清新的生活环境,也希望你能早日看到这封信。 投诉人:水翠连 2022年01月05日 电话151****2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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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奇台县 | ||
| 回复时间: | 2022-01-11 | ||
| 回复内容: |
水女士: 你好,你反映关于“宏兴蔬菜店后院养鸡养羊扰民,气味熏人”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经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予以说明: 经核实,你所反映情况属实。我单位积极协同奇台镇、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向宏兴蔬菜水果店店主宣讲政策法规,责令其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羊转移到允许养殖的地方喂养。该店主已于1月9日将羊转移走了,你的问题已得到解决。 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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