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奇台县城建局执法的标准是什么 | ||
| 来信时间: | 2021-05-21 | ||
| 信件内容: |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出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奇台的普通市民,我想问问城建局的同志们,店铺的门头款式和橱窗有没有一个公开透明的标准。不是规定了门头只能是米黄色底,红色边框的统一款式吗?为什么幼儿园左右两边正在装修的店铺不是采用这款?还有橱窗,告诉我历史存在的是历史遗留,现在不容许做橱窗,无论周边有没有橱窗。为何县幼儿园楼下还在施工?如果可以做,能否做一个规划列表,哪些街道直接点名可以做。店铺门头如果说米黄底红边框不符合城市发展需求,能不能及时的废止掉,如果是合理的,那么新装的店铺能不能一视同仁。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经济活动,同样是开店的,别人为何可以不遵守规则,是不是对别人的不平等呢。希望有一个公开透明的执法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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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奇台县 | ||
| 回复时间: | 2021-05-27 | ||
| 回复内容: |
信访人: 你好,你反映关于“奇台县城建局执法的标准是什么”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经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予以说明: 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城【1996】542号《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红灯设置管理的规定》第4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01号《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1条、第17条之规定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凸显城市特色,彰显古城风貌的要求,对城区各街道户外广告的材质、尺寸、式样进行了规范,并结合城市街景美化亮化要求,对社会公益服务机构、国家金融机构、全国品牌专卖等取得全国统一标识的广告牌匾予以细化亮化,重点突出各街道的历史底蕴与文化内涵,城市户外广告街景制作模板已下发至各广告制作单位。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已责令县幼儿园旁擅自安装广告牌匾的店铺停止作业,责成其按程序办理户外广告审批手续。对该店铺改装橱窗一事,我局积极联系自然资源局,经自然资源局城市规划执法人员现场勘查,确认橱窗系房屋原设计固有结构。 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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